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广东红墙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3,160,000 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16,00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6,000,000.00 元,
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2,683,018.87 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13,316,981.13 元;除上述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83,018.87 元外,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评级及验资费用、用于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2,456,198.1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0,860,783.0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10 月 24 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500027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313,316,981.1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37,227.04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0,554,017.69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00,864,747.06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2,135,443.4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办理
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中心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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