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的《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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