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9 19:47:10 股吧网页版
崇达技术: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6 日(周五)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 16 号三楼 14 号会
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姜雪飞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566,833,7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91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61,397,70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42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436,0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436,42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9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436,0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497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8、9、10、11、12 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496,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6%;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弃权 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99,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029%;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713%;弃权 61,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57%。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481,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9%;反对
2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3%;弃权 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4,5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70%;反对
29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73%;弃权 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5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481,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