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3 18:15:37 股吧网页版
崇达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冠”)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授信业务需要,于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大连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担保合同,为子公司与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信用保证。

民生银行大连分行为大连崇达提供综合授信额度 1.5 亿元,公司为大连崇达本次授信业务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为三德冠提供 0.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按照 49%的持股比例为三德冠本次授信融资业务提供1,470 万元的担保。三德冠其他股东楼宇星、吕亚为三德冠提供全额担保。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大连崇达、三德冠提供不超过85,000 万元、35,280 万元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大连崇达)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次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4、担保范围

本次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二)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三德冠)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
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投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2.2 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授信银行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二年;若授信银行分次要求的,则为每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二年。

3、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

本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且债权人知悉并同意保证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仅就主债权余额的 49%承担担保责任。

主债权余额系指,累计已发生的主债权金额扣除累计已偿还的主债权金额。
4、担保范围

本次担保的范围包括本保证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7,280 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472,0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35,28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71.63%;公司为子公司授信相关业务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44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