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之日起计算。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推荐表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
提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 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 17:30 前,
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2. 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召开监事会,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4. 公司上述监事会召开当天,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的股东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5. 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 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监事候选人承诺函(原件);
5.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6 月 19 日 17:3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
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进行调查的工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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