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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非独立董事的人数,提名由非
职工代表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独立董事的人数,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 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 17:30 前,
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 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 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5. 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应披露上述声明与承诺和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6. 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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