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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4 19:18:53 股吧网页版
东方中科: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47,00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同时,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万里红资产事项,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及全部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的限售股份 8,098,872 股,该等股份拟回购注销,不参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故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594,037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股及全部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的限售股份
8,098,872 股后的总股本 238,525,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共计7,155,769.83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7,155,769.83 元 ÷300,594,037 股
*10=0.238054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38054 元/股。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300,587,13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543,000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50,722,504股及全部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限售股份8,098,872股后的总股本240,222,7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206,682.83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04,000股;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累计行权6,900份,公司总股本由300,587,137股变更为300,594,037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万里红 2023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标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未能完成 2023 年度承诺业绩,业绩承诺方须按照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即由公司以 1 元人民币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股份22,968,407 股,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的,则交易对方所持业绩承诺股份当期股份补偿数量所对应之累积获
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因公司尚未完成业绩承诺方 2023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工作,故该等股份中限售部分的股份 8,098,872 股不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该等股份中无限售流通股部分待分红后追回)。

上述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 股在此期间亦未完成回购注销,故该等股份亦不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594,037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247,000 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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