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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制定追偿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
锦程”)等 20 名交易对方对万里红 2020 年度-2023 年度的业绩曾作出
承诺,并就在业绩承诺不能实现时对公司进行补偿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万里红 2023 年未能完成承诺业绩,本需按约定进行业绩承诺补偿,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有 14 名业绩承诺方不同意配合公司履行其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有 1 名业绩承诺方未完全配合公司履行其业绩承诺补偿义务。鉴于此,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向上述业绩承诺方进行追偿,其中拟就不同意配合公司履行其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 14 名业绩承诺方提起仲裁,对不完全配合公司履行其业绩补偿义务的 1 名业绩承诺方积极进行沟通追讨,若后续沟通追讨无果,公司也将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的追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提起追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1、拟追偿当事人
申请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达、杭州明颉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赵国、张林林、珠海华安众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华安众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秀贞、刘顶全、张小亮、孙文兵、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余良兵、珠海众诚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此外,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注销
497,277 股,实际同意配合回购注销 175,344 股,还差 321,933 股,公
司也将积极进行沟通追讨,并将督促其返还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已累计获得的现金红利。若后续沟通追讨无果,公司也将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的追讨。
2、拟追偿理由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
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33 号),核准公司向万里锦程等 20 名股东发行 130,922,004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里红 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 亿元。上述股份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市。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万里锦程等 20 名交易对方对万里红2020 年度-2023 年度业绩曾作出承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及后续实际情况,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经由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否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为:
承诺期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7,100 21,000 31,000 39,100
因万里红未能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红 2023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前述交易对方须按照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拟根据约定回购交易对方 2023 年度应补偿股份 22,968,407 股并依法注销,并要求其返还当期股份补偿数量所对应之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
其中,交易对方本次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补偿股份明细如下:
本次应回购
序号 业绩承诺方 注销股份数
(股)
1 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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