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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7 20:13:33 股吧网页版
002822:ST中装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7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100 号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你公司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尚贸易”)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353.12 万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公告日,你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被申请预重整的文件,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公开信息披露显示,你公司近年未披露过发生重大债务违约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有关情况。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公告中披露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名称、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债务产生原因、债务金额、
还款期限、偿付情况、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等,并说 明你公司本次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合理合 规,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预重整的受理是否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023 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6.41 亿元,流动资产 63.5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 益 28.15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具体负债情况、资产负债结构、营 运资金、资产流动性等说明无法清偿债权人 353.12 万元的原因 及合理性,并说明你公司年报披露的货币资金及各项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是否真实存在,列报是否真实、准确。 请你公司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公告显示,你公司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能否 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你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详细说明预重整和重整事项后续涉及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你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存在的具体障碍以及 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同时,请你公司结合目前生产经营、债 务情况,基本面的变化情况等,充分揭示破产重整未被受理或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作特别风险提示。
4.请你公司结合对上述问题 1-3 的回复、2024 年以来公司
基本面及股价走势等再次说明本次被申请重整的真实性,你公司 此次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破产重整
指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请你公司按照《破产重整指引》 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向本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进 程备忘录,以及披露专项自查报告。同时,请你公司结合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续经营能力持续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等情况充分揭示你公司面临的有关风险,以及上述 事项可能对你公司进入预重整或重整所带来的影响。

5.公告显示,铭尚贸易法定代表人为庄志贺。请你公司全面 核查并说明问题 1 涉及的债权人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 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破产重整逃 废债务、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6 月 4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 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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