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6 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
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 2024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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