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2 18:09:17 股吧网页版
和胜股份: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岗位调迁,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情况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207名(包括14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9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名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进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限制性股票624,008股,回购价格为14.4492元/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0.22291%;预留限制性股票204,694股,回购价格为18.8663元/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0.07312%,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28,702股。

3、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208名(包括14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60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名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进行股票期权注销。其中首次股票期权1,280,136份;预留股票期权537,086份,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817,222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3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1 年 7 月 10 日,
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