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独立性的前提下,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岚,女,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原白求恩医科大学),信息(医药)医学学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副主编;2008年8月至2009年5月,担任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部门主任;2012年12月至今,担任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秘书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3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议
冯岚 6 0 6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主持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选举的董事长、董事和聘请的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议,事前仔细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确保各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积极主动地与公司决策和经营层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目标的实现情况等,做到对投资者负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认真审议了《关于对境外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境外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编制公司定期报告期间、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重点事项等;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生产经营交流会及赴工厂考察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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