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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9:33:32 股吧网页版
易明医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程序和评价报告,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着眼于风险,突出重点,关注影响控制目标的高风险领域、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关键控制环节和风险点。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负责,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授权公司审计部承担。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制度规定的评价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报告形式等,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初稿形成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听取公司经理层、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审计机构的汇报。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年度评价是指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对公司某一年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日常评价是指公司在特定时点对特定范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
第七条 年度评价为定期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应完成定期检查并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日常评价一般为不定期评价,根据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受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的限制。

第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施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九条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条 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对相关控制措施与流程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应当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公司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评价工作底稿应设计合理、证据充分、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第十四条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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