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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9:33:32 股吧网页版
易明医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监管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包括公司原股东)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9、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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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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