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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2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 年 8 月
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列席会议,列席监事:王川、王晓、李玉红、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2024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庄存伟先生、白珍女士、乐勇建先生、巴桑顿珠先生、武慧明先生、马莹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本次成功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敏忠先生、李子扬先生、胡洋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审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内审部管理制度》。
《内审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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