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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9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乐勇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乐勇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乐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媛女士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西藏拉萨经开区林琼岗路(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高争民爆 指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高争集团、控股股东、高争建材集团、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高争建
藏建集团 指 材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西藏自治区国资委 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证监局 指 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年度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期末 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
董事会 指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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