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0 18:03:17 股吧网页版
高争民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3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 年 9 月 9 日上
午 11: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万红路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选举万红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附件:简历

万红路,男,中国国籍,1972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2 月西藏武警水电总队服役;1994 年 12 月至 1995 年 4 月待业;1995
年 4 月至 1998 年 8 月西藏交通工业总公司冶金公司工人;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西藏交总公司通矿业公司职员;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7 月西藏天昊民
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
公司供应部部长;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西藏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16 年 3 月取得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证书)。

截至目前,万红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万红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万红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万红路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