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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4-06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39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
币 33.39 元/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 598,982 股且不超过 898,47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0.43%。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薪酬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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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