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别提示: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9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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