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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2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 6 月 2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 608 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 8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秉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272,259,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70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41,76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36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0,492,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34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30,540,77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0,492,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42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24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30,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24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30,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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