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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8 15:37:51 股吧网页版
新宏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绚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
股后的总股本 223,093,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
税),派发现金股利 22,309,387.20 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 22,309,387.20 元。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逐项审议《关于确认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审议了《监事会主席黄绚绚的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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