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9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 1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 2 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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