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4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3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以上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7,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3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137,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青岛润兴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兴”)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海尔新材料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海尔新材料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
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尔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2、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海尔新材料 2023 年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