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 年,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2023 年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程序。一是定期召开监事会及专委会。认真组织召开季度例会和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
议,共审议通过 40 项议案和报告,听取 33 项议案。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6 项议案,其中:监督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5 项议案和报告;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1 项议案和报告。会
上,监事会成员针对各项议案、报告和全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发表了相应的意见或建议。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和议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二是如期举行换届选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规范程序,遴选出八届监事会监事提名人选,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 5 名,分别是职工监事 2 名、股东监事 1 名、外
部监事 2 名,人员结构更加合理,便于监事会有效运行。三是积极列席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和监督董事会重大决策活动,并在参与中体现监督作用。根据议事规则,全体监事先后列席董事会 8 次会议,积极参与有关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并对董事会在经营管理方面作出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切实体现“有效制衡、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要求。年内,监事会还正常派员列席定期召开的行长办公会议,履行监督职责,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全年派员列席行长办公会议 56 次。
(二)加强学习调研,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一是组织学习。结合监事会工作实际,组织全体监事认真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公司治理方面的外部规章,以及本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进一步规范本行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提升理论知识,增强工作本领。二是组织调研。为进一步提高监事履职水平和履职能力,根据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全体监事开展调研工作,先后组织监事对行内个人按揭贷款情况、渠道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查阅文件、收集数据、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形式,对调研课题进行了详细客观的分析和研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及时向高级管理层进行了反馈。三是组织培训。年内,先后组织全体监事参加董监高履职培训、反洗钱培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董监高履职责任专题培训、全省农商行董监事培训、江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等,通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监事增长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实施合理定位,不断提升监督水平。积极促进“三会一层”有效运转,正确把握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既严格按照“三权”分离的要求开展工作,始终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大局同向、事业同心、工作同力,既共谋发展,又各司其职,做到工作上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日常工作坚持准则,不干预董事会、行长室的管理决策和经营活动,充分尊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提案或质询通过正当渠道评价工作,实事求是提出相关建议,有利于工作开展和风险把握。
(四)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效率。调整监督角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一是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序时推进。在年初制定的监事会年
度工作计划中,对年内监督事项进行明确,确保做到开展工作有的放矢。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切实抓好序时推进,做到监督到位。二是注重监督效率,做好风险提示。根据现场与非现场监督情况,监事会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提交监事会日常监督意见,从按揭信贷业务、渠道管理等方面进行警示,得到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监事会对管理提示的回复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三是突出监督主体,实施履职评价。结合相关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档案,监事参加高管人员年度述职述廉会议,了解评价高管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由提名委员会牵头开展现场测评,经监事会审议表决,形成评价报告,分别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提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