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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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释 义......5
正 文......6
第一部分 发行人期间内的变化......6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6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6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6
四、发行人的设立......12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2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13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15
八、发行人的业务......1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0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3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47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0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5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5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5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5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57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57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57
二十一、关于《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情况 ......61
二十二、结论......63
第二部分 《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事项......64
一、《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64
签署页...... 12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作为贵公司申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贵公司本次发行事宜,本所律师已于 2023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
(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出具
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就深交所审核函〔2023〕120146 号《关于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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