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5 日)的总股本 503,155,931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 3,089,000 股后的
500,066,9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09,014,590.96 元≈500,066,931 股×0.218 元/股。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9,014,590.96 元÷503,155,931 股≈0.2166616 元/股。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166616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截止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前,公司已回购股份 3,089,000 股,故本次权益分
派的派发基数为 500,066,931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的总股本503,155,93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89,000股后的500,066,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6 日。
四、 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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