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辉)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3 年度及新一届独立董事履职前(2023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毕业于吉林大学,硕士学位。现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深圳狮子会理事等职务。曾任吉林首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法官,吉林省四平市运输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二)是否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次 现场出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有连续两次未
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的情形
12 5 7 0 0 否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29 日,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人对公司上述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按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3 年度,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
召开 3 次会议。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对定期报告相关的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4 年 1 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并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独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现场会议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和进度,督促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执行、财务等情况,从法律的角度为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同时,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组织准备会议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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