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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8 20:28:34 股吧网页版
三晖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经连续 1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立信前期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 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
华”)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5 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1 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5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825.20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15,981.91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062.18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12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
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
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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