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00:46:39 股吧网页版
瀛通通讯: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责功能。现将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回升,亏损幅度明显收窄。2023 年,公司以
“业绩目标超越年、降本增利考核年、资源整合强化年、高效团队激励年、工作作风落实年、六个能力提升年”为行动指南,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54,218,559.90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05%,收入增速由负转正;净利润亏损 79,034,764.02 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38,572,393.05 元。

公司经营业绩有所提升,业绩亏损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围绕“有线转向无线、从半成品转向智能成品”战略目标,持续推进研发、精细化管理、产能布局、优质客户开发等各项能力的提升并初见成效,成本费用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公司业绩亏损主要是由于:①部分客户需求及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水平不及预期,公司固定成本分摊较大;②对可能发生减值准备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③2018 年,公司收购了惠州联韵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联韵”)100%股权,形成商誉 7,202.84 万元。惠州联韵主要生产耳机产品,报告期内,受行业因素、部分客户需求放缓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惠州联韵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均较去年同期没有得到明显改善,2023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受以上原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亏损,但亏损同比下降。后续,公司将进一步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计划,争取更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守信,充分
审议各项议题,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定期报告、投资设立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等议案,并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确保上市公司治理高效、规范。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职,运用专业知识技能,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参与各项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了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职能。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不存在监事会等其他有权主体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规有序;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认真审
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请见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工作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与投资者良好的线上线下双向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在公司进行实地调研,面对面与公司高管层直接沟通、公司高管线下参加的投资者活动、深交所互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