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第七章 监事会...... 4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
第十一章 章程生效及修改 ...... 57
第十二章 附则 ...... 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公司经批准由广东实丰玩具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
在 汕 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440500193146857E。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ifeng 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邮政编码:515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公司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使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机器系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通讯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企业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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