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就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经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的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国庚、高科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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