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0 18:02:42 股吧网页版
ST天圣: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4-05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食品城西一街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 1.00 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9:00-12:00 及 13:30-17:30。

3、登记地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登记联系电话:023-62910742

登记联系传真:023-62980181

联系邮箱:zqb@tszy.co……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