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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6 18:01:20 股吧网页版
长缆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公司 2024 年 4 月 0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的总股本 186,573,63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6,534,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 46,643,408.75 元人民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入公司股票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为了保证权益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公司股本保持不变。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总股本 193,107,640 股扣除
公司已回购股份 8,110,405 股后的总股本 184,997,2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0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04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04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04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93 俞正元

2 08*****667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 08*****178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04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04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6,249,308.750000 元=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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