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4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宪。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2,600,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80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0,565,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07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3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32%。(注:全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4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3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2%。
3、公司董事、监事、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2,533,0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9%;反对 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13%;反对 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沃特华本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2,532,0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74%;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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