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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绿茵生态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绿茵生态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1)审议《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 4 次董事会,参加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3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各项财务准则进行核算,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合法、客观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大

绿茵生态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2023 年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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