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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3:30:36 股吧网页版
东方嘉盛:关于202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 20 亿美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4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监事会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20 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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