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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7 19:24:33 股吧网页版
弘宇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4 年 4 月 5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辛晨萌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4、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202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5、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540,687.9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0,202,533.48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130,67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320.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39,201,9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9,875,160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均来源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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