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简称:科力尔 证券代码:00289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调整后)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0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股本总额 315,195,742 股的 1.36%。其中,首次授予 375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3年 2月 2日股本总额 315,195,742股的 1.19%,占本次授予股票总数的 87.21%;预留
55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3年 2月2日股本总额 315,195,742股的 0.1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股票总数的 12.79%。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涉及的尚在有效期内的标的股票
数量为 510.2615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股本总额 315,195,742 股的
1.6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85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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