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负责执行具体考核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内,公司须满足对应考核年度扣非净利润为正数的前提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设置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25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 2024-2025 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29.92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6 年 2024-2026 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47.16 亿元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内,公司须满足对应考核年度扣非净利润为正数的前提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设置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67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2025-2026 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32.91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年 2025-2027 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51.88 亿元
注:1、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须满足对应考核年度扣非净利润为正数的前提条件,若未满足前提条件或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执行,行权期
内,依据相应的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共计 4 个等级,以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考核等级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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