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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3:44:38 股吧网页版
京能热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Q/B
Q/BHT-XZ-2022-
17A/0

2022-XX-XX发布 2022-XX-XX实施

目 次

前 言......3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定义......4
4 职责......4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4
6 检查与考核......10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公司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标准由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本标准起草人:李雷雷

本标准审核人:谢凌宇

本标准批准人:付强

本标准于2014年9月首次发布,2021年4月第一次修编,2022年8 第二次修编,2024 年4月第四次修编。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监会令第220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证上〔2023〕70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 术语、定义
3.1 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3.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4 职责
4.1 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4.2 董事会秘书
4.2.1 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4.2.2 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基本要求
5.1.1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
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5.1.2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5.1.3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5.1.4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5.1.5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
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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