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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9
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 年 6 月2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25.00 万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川恒股份股票,也不由川恒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及其持股数量
单位:股
序 认购人 所持限售股票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号 数 量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50,000 7,550,000
2 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 7,150,000 7,150,000
稳健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50,000 6,050,000
4 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50,000 3,850,000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0,000 3,150,000
6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2,950,000 2,950,000
限合伙)
7 济南申宏港通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950,000 2,950,000
业(有限合伙)
8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 2,750,000 2,750,000
证券投资基金
9 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美利金 2,350,000 2,350,000
安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50,000 1,450,000
11 上海紫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紫阁同爽2号 50,000 50,0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0,250,000 40,25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人合计11名,解除限售涉及的证券账户合计31户。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合计 4,025.00 万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份的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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