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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7 19:48:04 股吧网页版
华阳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363,407,222股,
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5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70,867,652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92,539,570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0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49,805,387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406,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04,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406,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04,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406,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04,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406,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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