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581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 32,715,37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9.17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88.75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2,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 19,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 3,000,000.00 元(含
增值税)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999,988.75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 15008336747371)。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29 号验资
报告。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3]1561 号文同意,本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26,092,67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5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602,361.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2,4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 12,4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 2,600,000.00
元(含增值税)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支付),实际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信息披露等费用
人民币 16,166,125.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436,236.32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3602028929201328308)。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4]23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金额人民币 267,270,415.33 元,其中以前
年度使用 270,186,337.15 元,2024 年上半年使用-2,915,921.82 元。2024 年上半年使用资
金中包括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15,921.82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3,110,627.36元,与实际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059,762.10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3,050,865.2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人民币 3,054,960.02 元利息收入。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5008336747371;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余额为 13,110,627.36 元;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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