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蒙娜转债 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蒙娜转债”将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蒙娜转债”
(合计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5 日。
3、除息日:2024 年 8 月 16 日。
4、付息日:2024 年 8 月 16 日。
5、“蒙娜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蒙娜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凡在 2024 年 8 月 1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8 月 15 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8 月 16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1.5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文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1,168.93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6,893 万元。
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在“蒙娜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蒙娜
转债”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代码:127044
2、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3、可转债发行量:人民币 116,893 万元(1,168.93 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人民币 116,893 万元(1,168.93 万张)
5、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6、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7 年 8 月 15 日
7、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7 年 8 月 15 日
8、可转债利息: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
年 1.80%、第六年 2.0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①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①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可转债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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