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4-04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15~09:25,
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09 月 26 日(星期四)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09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
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 √
事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拟作为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对上述提案 1.00、2.00、3.00 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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