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3 20:19:14 股吧网页版
润建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弘泽元天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弘泽元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泽元天”)与广东晟粤创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粤创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弘泽元天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晟粤创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446,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2、本次协议转让前,弘泽元天持有公司股份52,103,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9%;受让方晟粤创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弘泽元天持有公司股份32,657,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受让方晟粤创智持有公司股份19,446,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晟粤创智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出让方弘泽元天和受让方晟粤创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受让方晟粤创智在受让股份后将继续遵守法
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要求,在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弘泽元天的通知,获悉弘泽元天与晟粤创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弘泽元天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晟粤创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446,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23.5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456,989,084.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方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李建国 83,775,037 29.73% 0 83,775,037 29.73%

弘泽元天 52,103,829 18.49% -19,446,344 32,657,485 11.59%

晟粤创智 0 0% 19,446,344 19,446,344 6.90%

合计 135,878,866 48.21% 0 135,878,866 48.21%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因四舍五入计算造成。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弘泽元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839296744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蒋鹂北

5、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3 日

6、营业期限:2013 年 12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7、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 3 号 3 栋 410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