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全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1 年、2022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公司 71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董事会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