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3 人,
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23.1622 万份,占公司 2024 年 7 月 19 日总股
本的 0.27%。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2.03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191 名激励对象合计 578.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等。
4、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完成了本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2.28 元/份调整为 22.03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年度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为 86.97%而满足部分行权条件,以及 18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该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70.592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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