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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8:13:11 股吧网页版
宏川智慧: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部分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总金
额不低于 2,50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7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4 年 5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首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4 年 6
月 7 日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788,372 股,占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总股本的 0.61%,最高成交价为 14.31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10.07 元/股,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 3,499.4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期限等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
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增减持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4年 7月 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除前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交易时段、资金来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股份回购: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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