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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8:49:17 股吧网页版
宏川智慧: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86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触发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3、回售申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3 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 年 9 月 26 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4 年 9 月 27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7、回售期内“宏川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70%,且“宏川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川转债”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宏川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
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宏川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且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宏川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宏川转债”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的票面利率),t=58 天(2024 年 7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4 年 9 月 13 日为回售申
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8%×58/365=0.286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宏川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86 元/张(含息税)。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类债券持有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情况如下:

(1)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29 元/张;

(2)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86 元/张;

(3)对于持有“宏川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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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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